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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省住建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全省住建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3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建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市同时开展、同步进行。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讲堂”,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亲自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宣贯《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三是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讲座,并对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监管人员进行精准指导,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四是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住建系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组织安全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组织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现场观摩活动。各市选定1至2个在建工程作为本地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观摩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四是组织系列安全主题活动。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梦·劳动美—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主题演讲比赛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选拔推荐、参赛报名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演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吊装职业技能竞赛山东选拔赛、全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推广一批竞赛典型和先进做法。

(三)开展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一是在全省住建系统组织优秀安全警示教育片征集活动,由企业制作提出,设区市主管部门推荐,省厅遴选共享,集中向全省住建系统共享一批结合实际紧密、警示作用突出、制作效果精良的安全警示教育片。各市要深入动员、认真组织,6月15日前统一以数据光盘形式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市推荐1-3部。二是举办体验式安全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活动面对作业工人和市民,使一线操作工人切身体验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增强安全意识,提升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使广大市民认识到建筑工地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源种类多,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三是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突出施工坍塌、工地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爆燃、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救援和公园景区人员密集场所逃生,指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化实战化应急演练,集中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严格做好演练前方案编制交底,演练时协调组织督导,演练后经验总结提升等工作,确保应急演练不走过场,切实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水平。

(四)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安全生产齐鲁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级主管部门要紧盯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的意见,以及省、市、县各级执法检查、考核督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切实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认真做好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前期准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深化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城镇燃气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围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地下暗挖、城镇燃气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推动相关政策标准落地落实,完善排查整治台帐,闭环整改问题隐患,确保活动期间万无一失。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复核、资质资格处罚、公开曝光查处情况等处理处罚措施,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统一指导协调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活动期间,各市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至少要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要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了解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全力营造浓厚氛围。各市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参加相关媒体活动,全面宣传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工作职责、任务目标、重点举措等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组织行业企业在办公地点和项目(站场)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在厅廊、外架、围墙等处悬挂安全警示标语,营造 “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明确1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每周四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联络员登记表(附件)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6日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